蒸汽鍋爐的選擇,在熱負荷和燃料確
蒸氣鍋爐定後,應考慮綜合因素。
供采暖通風用的鍋爐房,宜采用熱水作為供熱介質;供生產用氣的鍋爐房,應采用蒸汽作為供熱介質;同時供生產用氣及供熱采暖和生活用熱的鍋爐房,可選用可選用蒸氣或蒸氣+ 熱水作為供熱介質。
蒸汽
鍋爐供熱參數的選擇應滿足用戶用熱參數和合理用熱的要求:
蒸汽鍋爐的壓力和溫度,根據采暖通風和生產工藝的需要,考慮管網及鍋爐房內部阻力損失,結合蒸氣鍋爐型譜來確定。
對於設置在高層和多層建築物的鍋爐,不得超過蒸汽鍋爐的額定壓力,為了方便設計、安裝、運行和維護,在同一個鍋爐房內盡量采用相同型號、相同介質的鍋爐
熱水鍋爐。選用不同類型的鍋爐時,最好不要超過兩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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